今天一早先小掃除,從樓頂掃到樓腳。儘管過年有不掃除的禁忌(陋習?),還是不管了,看見家裡髒污,心情更糟,掃了之後,心情才好,這更重要。
不過,一大早心情就不怎麼美好,因為外面宮廟請來北管敲鑼打鼓,喧鬧震天。我打電話去派出所,接聽的男員警很客氣,說馬上派員處理,雖說只能「柔性勸導」。但是過了一個鐘頭,還在吵,感到疑惑。探頭出去,才知是巷底人家在辦喪事,這才恍然大悟。
中午,去樹林加油,幫家父買了麵跟小菜,然後順便買菜(高麗菜、長年菜、桶柑等)。回到家,老爸說他正在煮水餃.....於是,我只得把麵吃了。
下午,二次去電派出所,接著也打市府電話1999,但是對方說沒法處理,說了一個某年之後的規定,總之就是沒法,只能請警察。還好,快兩點時,不太有聲了。
辦喪事還得廣告周知鄰居,個人以為是很詭異的事。我對於自己住在這種地方常感到無力也無奈,但沒辦法,現階段就是只能住在家裡。但總有一天,我會搬離這裡......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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