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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10月10日 星期一

【日誌】10-10-2011(一) 冷。去OF II。

  今天去OF II辦居留事宜。

  上午,依舊赴課堂。上了點課,老師開始考試,我和L已向老師告假,不過都還是寫了一些再離開。我們離開語言中心的大樓後,小跑步往公車站牌,恐驚ㄟ公車駛離。好佳哉,我們搭上了公車。到了市區,剛好跟太太會合,再轉搭4號公車往OFII。

  第一站是診所,這地點是OFII寄來的文件上寫的,我們一到那,還懷疑了一會,因為一點都不像診所啊,跟尋常住家差不多。上階,推門,看到兩間房門掛著DOCTEUR的牌子,但居然沒有護士和掛號處之類的,另外有一間小房間,靠牆有椅,我們就先把行李擺著,然後L去敲了其中一間房間的門,隨即有貌似醫生的男子出來應門,回說等等之類的。

  過了沒幾分鐘,醫生出來對我們招手,意思是一個一個來。L和太太先進去,出來都抱怨居然沒護士,過程居然得脫上衣,只剩內衣,因為在台灣都沒這樣啊!這未免有損女權。最後輪到我進去,醫生問了好幾個問題,但我只聽得懂一句---你有抽煙嗎?過程中,我一概回以「我不知道」,神奇的法國醫生居然靠此回應填完一張表格,還簽了名,真是無言。三人診畢,出門,搭車到OFII下車。


  到OFII辦證,其實內心略為沉重,因為之前寄來的文件被寫成CHINOISE(RPC),簡言之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,打電話請本國駐巴黎辦事處請教,過沒幾天,說已去函OFII局長及本市分局長。但這件事還是在我心頭徘徊不去。

     結果去了OFII,小姐熱情招呼,看到我遞出的醫生診斷書上頭國籍一欄,自動說「喔,是TAIWANAISE才對」,然後將原本錯誤的中國國籍用原子筆槓掉,寫上正確的台灣國籍,加蓋官印。至次,我的心頭大石才放下,因為有限的法語能力還不太夠跟衙門吵架哩。5分鐘後,那張代表有正式居留權的貼紙就貼在台灣護照上了。

    離開OFII,約十二點半,我們在附近一家的胖店買了胖來吃,然後搭了公車回學校。下午,上課。三點半下課後,又到市區,去CAF補繳居留證影本。至此,正事大抵辦完。因中午沒吃飯,趕緊回家,煮了一頓熱騰騰的飯菜來吃,時在四點半,是法國人的午茶時間,不過我們吃的是炒飯配紅酒,真是有夠不浪漫啊......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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