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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6月21日 星期四

白晝最長的一天

  今天是此地一年中白晝最長的一天,也是太太領居留證(titre de séjour)的日子,我是明天領,但想說也帶在身上,說不定也可以一起領,哈,這是幻想,法國人思考是直線的,可不像咱台灣人會「乎人方便」。結果,我很驚訝的發現自己居然也是今天領證!?再和太太RDV的時間比對一下,發現我在她之前五分鐘,是14點15分。不曉得收到信那時,怎會記成是明天?

    真是天公逗保庇,不過這一錯過,恐怕我台灣也回不了了。     

     下午1點55分,從家裡出發,走到那約2點10分。我們先跟紅髮看來神經質的櫃檯阿姨說明來意,她翻看了桌上行事曆後,叫我們去4號窗口稍候。今天的人不算少,約快10人,4號窗口有位小姐在我們之前,等了快15分,輪到我了!我把領件申請、39歐的印花還有居留證申請收據夾在護照裡,一齊遞給之前受領收件的辦事員摔角先生(20120417日誌連結)。他比對一下,沒錯誤,就又遞給我兩份文件,要我簽名。我當然明快地給他簽下去,然後他就給我肖想已久的居留證啦!雖然是三個月的臨時居留證,還是很高興啦!   

  居留證上頭印有名字、發證時間、到期時間、居留證種類、出生日、出生地點等訊息,雖然我發現一個小錯誤─我出生地是在台北縣,我填現在行政區New Taipei City(這是英文沒錯,但法國居然也收)上頭的Taipei被打成Tapei,少了個i。我知道我一定不能跟他們提醒,不然被收回去修正,依法國人比天長地久的行政效率,我恐怕就不能在幾天後回台灣了。    

  承辦員最後跟我們提醒,等下馬上去預約9月12或13日,以便辦理更新。為什麼這麼麻煩?據說以前都是直接發給一年,但後來發現有些學生報名了語言班後再去退費不上課,所以現在都是「兩段式」發給居留,第一段通常是3-4個月,之後是1年。第一段的到期時間通常是在開學前不久,這意味著沒人可以跟前人一樣「偷吃步」,報一報再去退費,但居留證已拿到手,就賴在法國生活。

   從Préfecture出來後,我們穿過市區回家,看見市政廳還有其它地方都搭了舞臺,我們心想今天不知又是啥節慶?後來回來後太太上FB看到友人訊息才知道,原來今天是一年中白晝最長的一天,所以法國各地都有音樂會以資慶祝。今天幾點天黑?我不知道,因為現在是22H10,外頭還有5成亮。至於昨天,應該是22H45分左右,天色才會完全暗下,猜想今天或許是11點吧?     

  Bonsoir à vous! 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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