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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10月4日 星期五

新生說明會、巴黎住房

    下晡三點,收到秘書寄來三位老師的新生說明會邀請信。在這之前,便很好奇該中心的碩士生人數,我數了一下收件人(即同學)人數,包含M1和M2共有13人,平均一年級才6人.......真沒想到人數這麼少。其中,有兩個名字很明顯是韓國人,這讓我放心不少,原以為我是唯一亞洲人,不就顯得特別顯目?........還好有兩個韓國同學作伙,讓我這台灣人顯得不那麼特出。另看名字,有一個似乎是義大利人,一個是非洲人。

  暗時,太太接到上個月新識台灣友人來電,該友人將於月中結束學業返回打狗,於是,我們便向她探詢是否可接手她現在所租房子。經她詢問房東,確定房東有意願將房子租給我們。如此一來,我們省下擔心找房以及租房擔保(註)之事,放心多了。之後,就是北上巴黎一趟看房,確定和那房子是否有「厝緣」。 
  新屋半確定,心中大石放下。不過想到要離開有山有水有古蹟的小城,還是不免黯然.......我畢竟是庄腳人,還是較合意小城小鎮,只是無奈,我就讀的學校位於法國天龍國......讓我的小城生活過得不久長啊。     

註:在法國,租房一般需提出擔保,主要是保證人,次要是銀行擔保。保證人月收入需要房租三倍以上,如以巴黎一間套房月租900歐計,保證人月收入要2700歐,約台票108000元。至於銀行擔保,一般是將房租的6至18個月租金押在銀行裡。如我們承租的房子,便是使用此法才租成。   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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