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今年的居留證已經在九月下旬過期,目前是非法居留狀態,一直到我上上禮拜五註冊那天,確定有註冊證明,我才上網約了繳件日期--11/3,不過這種惱人事情,當然越早解決越好,於是每天還是上本省prefécture(類似省政府)網站看看,看有沒有更早的約釋出。不過,我的情形其實還不算太糟,因為今年94省的線上預約機制控管,得以約到兩個禮拜之內的預約。有個住在巴黎的台灣朋友跟我說,她的約已經約到明年四月了.....
過去幾年的狀況是,九月或十月繳件,隔年的二月拿到更新過後的居留證,然後過了半年,又得準備更新。而繳件到二月正式拿到居留證的這幾個月,有時候有張「收據」(受理證明)充當臨時居留證,有時候沒有,這時候,我們就成了與街上難民還有Roms(吉普賽人官方稱呼)無異的非法移民。聽說,就有外國人因為受不了每年居留更新的折磨而中斷學業的.......可見這件事對於外國學生造成多大的壓力與挑戰。
過去幾年的狀況是,九月或十月繳件,隔年的二月拿到更新過後的居留證,然後過了半年,又得準備更新。而繳件到二月正式拿到居留證的這幾個月,有時候有張「收據」(受理證明)充當臨時居留證,有時候沒有,這時候,我們就成了與街上難民還有Roms(吉普賽人官方稱呼)無異的非法移民。聽說,就有外國人因為受不了每年居留更新的折磨而中斷學業的.......可見這件事對於外國學生造成多大的壓力與挑戰。
話說,我這輩子到目前為止有六年待在中華民國的治理範圍之外,才知道當個「外國人」有多難。回頭看看中華民國對於外國人的政策,其實,也沒比法國好到哪裡去。
以下為進度:
2017-11-03遞件
截至目前(2018-04-06)都還沒收到convocation
2017-10-28
2019-01-14移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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