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,已經不知道第幾天同樣的早餐了--送兩片吐司進「烘胖機」烤,同時從冰箱取出果醬跟Charente Poitou奶油,再準備挖取的湯匙跟抹刀。
「你這樣每天吃,吃不膩嗎?」太太有天這樣問我。
的確吃不膩,重點是在那奶油。其實來法國之前,我鮮少吃奶油--早餐店家抹在吐司上的除外。我之所以愛上奶油,是因為研究所時期,在中研院任職的莊老師招待學生去院裡的員工餐廳用餐。
那是一家西餐廳,主菜前,侍者送上餐包跟奶油。吃不慣西餐的我,有點拙笨地用抹刀劃起一坨奶油,抹在餐包上。吃下去的那刻,滑潤奶油頓時化在口中,卻又留下蕩漾不已的奶油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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