該死,是罵人語,但也是個很好的法律與道德課題。
如果世界上有人該死,那會是哪些人呢?
最近台南兩名警察被殺,對於這種惡性犯罪,還蠻難辯護而認為死刑不該存在。幾年前,我一直都是反對死刑的,但後來的態度轉為「維持死刑,審慎使用」。 當然,廢除死刑的原因之一,是因為很多冤獄存在,不過,如果許多惡性犯罪,罪證確鑿,都如果沒有死刑的存在,反而成為惡性罪犯的護身符。這是公平的嗎?個人感到質疑。
一個人因為殺了一百個人。但殺的人被法律維護著而保全生命,合理性為何?目前,我是想不出來。如果把它關到老,會比死刑好嗎?目前,我沒有答案。不過如果我是死者的親屬,應該會一輩子都懷抱著憤怒不平的心情吧?
但死刑如果氾濫,也並非好事,那可能代表一個社會出了問題,才有如此多的重大犯罪。該檢視的是問題來源,而非持續加強刑罰。
作為折衷,不廢除死刑,但死刑判決以及執行都需詳細把關,目前看來,是較能兼顧正義、人權以及台灣主流民意的辦法。
最後,補充兩點:話說,死刑與否應該顧及民意嗎?如果不顧及的話,又怎麼樣呢?這是另一個議題。另外,個人很厭惡死刑執行拿來當成搶救支持度的工具。不過,話說回來,死刑執行之所以被政客拿來利用,也是因為台灣人很喜歡「乎伊死」吧?死刑不能說好,也不能說不好,但是整天喊死的人民,總是會讓人跟那些落後國家聯想在一起......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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