九點二十起床。體重落到9字尾。過去24小時以來,燃脂感強烈,伴隨著頭腦的清明與身體的氣感。身體健康是金錢買不到的珍貴價值之一,有意思的是,富有還可能妨礙健康--因為更有條件享受食物帶來的歡愉快感。
醒前,做了好多夢,也或許不是夢。總之,有一個是想到自己往生之後,財產(如果有的話)要留給誰?除了台灣的天主教慈善機構,我想,如果可能的話,要先還給法國--沒錯,是「還」。來法國這麼久,從它身上支領的各種補助、獎助,應該超過在台灣(三倍時間)的百倍了.......。如果以同樣的身分,在台灣,我絕對無法受到這樣的待遇.......這就是台灣跟法國的差別,是必須花一兩百年以上時間才能趕上的文明距離。
之後來研究一下可能管道,總之,大部分的錢要還/捐給法蘭西這個偉大的國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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