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晚過了大概有四十分鐘才睡著,大概是因為轉換成夏令時間後的「時差」,也或許是因為沒飲酒助眠。一夜睡得尚稱安穩,五點出頭就醒來,而且還很清醒,到了快七點,本來想起床,一念之間想說躺一下,結果,起來時已經是九點二十了。
白白浪費了兩個鐘頭時間。
今天修剪論文第一章,把想要強調的突出,效果蠻不錯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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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新竹跟桃園「逃竄」(我喜歡稱之為「投奔自由」)的狒狒被發現死於獵槍之下。根據報導,出面投案的獵人說法是經過新竹縣府農業處的授權,但是新竹縣府否認,目前正在調查中。
我個人不喜歡動物園,乃或者工業化圈養禽獸,專供食用這種作法。如果把那些性命置換成人類,那就成為系統性的屠殺,甚至更恐怖了--生育動物(配種、餵養、屠宰),動機就是為了食用。好吧,其實肉食類動物都會吃其他動物,那也不足為奇。可是仔細一想,如果只是為了「維持生命」,那倒真的也還好,但很多時候是為了「口腹之慾」,享受「美食」,這就有點超過了吧?
當然,這種說法會被認為是唱高調,所以這只是我個人的信念而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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