死刑的執行者是國家,但我們必須思考與質疑:國家執行死刑的權利從而取得?是人民嗎?如果是,我們又面臨第二個嚴重的問題:人民是否擁有殺人的權利,並得讓渡、授權給國家?如果人民未曾擁有這種權利,當然無法讓渡給國家,國家自然也就不擁有殺人權利了。
我請贊同死刑者思考,是誰賦予你們殺人的權利了?所以的人民,包括你我,根本沒有權力「乎人死」,而國家在取得授權之前,也根本不該設置、執行死刑。因為,人從來都沒有剝奪他人性命的權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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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日期: 2012-12-24 23:52:14
但若以同樣問題來反問,假若一位死刑犯殺了人,在「人沒有殺人的權利」的前提下該如何論處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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