超過七點半起床。
昨天傍晚,正趕著研討會論文集文章而感到痛苦時,去查看了一下聯絡人寄來的信,赫然發現,截止日不是今天(1/6),而是昨天!諷刺的是,知道來不及的那一刻,不是慌張,而是放鬆......。
「趕不及了,那就可以不用寫了」
第一個念頭是這樣,就好像突然被告知放假。另一個想法是,出軌五天,我終於可以回到論文正軌,繼續向前行。
晚上開瓶Bologna超市買的葡萄烈酒,濃烈帶甜香,好像高粱,重點是...比台灣高粱便宜太多了(不用台票200塊!)。謝謝上天賜福,得享此釀。
*
看到現任台北市議員口譯哥告人事件落幕的新聞。
事情是這樣的。藝名口譯哥的趙怡翔,在去年參選台北市議員期間,跟總統蔡英文、議員阮昭雄合照的競選海報被「貼上貼紙」,結果他去告疑似行為人的一對夫婦「損毀」以及「妨礙名譽」。結果檢方不起訴,原因有二:其一,被貼的是蔡統,其二,貼貼紙稱不上破壞。
連這種芝麻綠豆的小事都可以訴諸司法途徑?
在法國,要看到競選海報肖像完整的,還真的不是很容易,不是眼睛被戳瞎,就是鼻孔被擴大--至少我住過的地方看到的是這樣。但是,從來沒聽聞過有候選人因此而控告他人的。如果這稱得上是損毀,那麼路上問到屁味,大概也要控告對方空氣污染了?如果這是妨礙名譽,那麼路上被人家瞥了一眼,是不是要衝上去扯領問罪.......。
不過,這可能是追求正義的偏執吧?
但是呢,為了這種事而控告別人,看起來不可說沒有威嚇意味在。
這讓人也不免聯想起去年「很多孩子走了」的言論一出,結果蘇貞昌說要法辦。還有,疫情期間,稍有人說出不合己意的話,阿中就要動用無上權力開罰一樣......。
寫到這裡,想到我說口譯哥是他藝名,會不會被他告啊.......?不過,這樣也不錯,幫沒啥人氣、名氣的小格打打廣告。最後,這對嫌疑人夫婦,不曉得有沒有覺得自己生活在共產極權統治下呢........真的好奇。可能我想太多,如果在對岸,應該是直接被抓去吃牢犯,小島上只是被高官控告而已。
放眼此黨諸君,心胸如海闊,視野似山高,可謂青出於藍而勝於藍,著實令人讚嘆,佩服。
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